证券代码: 002871 证券简称: 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3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793.1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918.9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081.43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961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7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胜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超先生,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胜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超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胜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超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