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重要内容提示:
l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青岛即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即聚机电”)51%%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自然人吕仁红11%、宫相开40%,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550万元、2,000万元,吕仁红、宫相开系夫妻关系。因吕仁红已经持有即聚机电49%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l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自然人吕仁红在2021年12月11日以2,450万元的价格受让即聚机电49%的股权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吕仁红、宫相开未发生其他交易。
l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升资源使用效率,聚焦公司核心产业,公司拟订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将公司持有的 即聚机电的51%股权分别转让给自然人吕仁红11%、宫相开40%,转让价格分别为550万元、2,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即聚机电的股权,不再列入合并报表范围。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事宜。
因自然人吕仁红已持有即聚机电49%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吕仁红在2021年12月11日以2,450万元的价格受让即聚机电49%的股权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吕仁红、宫相开未发生其他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姓名:吕仁红
住址:青岛市市南区
身份证号码: 370629/测试/测试**002X
关联关系:吕仁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除持有即聚机电49%的股权外,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姓名:宫相开
住址:青岛市市南区
身份证号码: 370629/测试/测试**6012
关联关系:宫相开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除其妻子吕仁红持有即聚机电49%的股权外,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即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RCDDM08
注册资本:824.783687万元;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会君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兴和路45号;
业务范围: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机械加工;厂房租赁;土地租赁;研发、制造、维修、批发及零售机电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权,自然人吕仁红持有49%的股权。
即聚机电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标的公司价值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经华宇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宇信德评报字[2021]第Z-3470号评估,即聚机电的总资产评估值为4,389.63万元、负债评估值为15.26万元、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4,374.37万元。
3、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登记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 |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51% | - |
吕仁红 | 49% | 60% |
宫相开 | - | 40% |
合计 | 100% | 100% |
4、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 202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
资产总额(万元) | 856.41 | 851.89 |
负债总额(万元) | 15.33 | 15.45 |
净资产(万元) | 841.08 | 836.44 |
项 目 | 202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万元) | 28.57 | 117.62 |
净利润(万元) | 4.64 | 50.23 |
5.作价依据
依据华宇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宇信德评报字[2021]第Z-3470号《资产评估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全部股权转让作价为5,000万元。
6.其他说明
即聚机电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亦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日,公司不存在为即聚机电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委托即聚机电进行理财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吕仁红、宫相开(以下简称统称“乙方、丙方”)
标的公司:青岛即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就股权转让事项于2022年4月1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具体如下:
第一条方式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丁方51%的股权以2,550万元(大写:贰仟伍佰伍拾万元)转让给乙方、丙方,乙方、丙方同意按照上述价格受让。
2、本合同订立生效后,乙方、丙方同意在5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丁方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
3、甲、乙、丙、丁四方确认,参照评估价格,按5,000万元为丁方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基数。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丁方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丙方承认丁方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丙方提供其出资证明或者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丁方股东情况表;
2、甲方须在经过丁方股东决定通过后,将股东会决议提供给乙方、丙方;
3、甲方及丁方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4、乙方、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乙方、丙方若未及时将转让款全额支付给甲方,乙方、丙方则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甲方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无条件配合乙方、丙方完成其在丁方持有的股权变更手续。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协议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此股权转让相关的评估费用、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甲乙丙丁方各自承担;股权转让所产生的企业所得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第五条 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各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基于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日期和有效期
本合同经丁方股东决定同意,甲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盖章及乙方、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形成新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即聚机电51%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吕仁红11%、宫相开40%,转让价格分别为为550万元、2,000万元,吕仁红、宫相开系夫妻关系。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即聚机电股权,不再列入财务合并报表范围。
独立董事对《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针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宜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宜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转让价格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该事项表示一致同意。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为整合优化公司资源,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亦不涉及上市公司管理层人事变动等其他安排。本次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即聚机电的股权。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宇信德评报字[2021]第Z-3470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