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及工作概述
1、监事会组成
公司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股东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设监事会主席 1 名。
2、监事会工作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监事会成员均参加了历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列席股东大会,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质询;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二、监事会会议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1 年 3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 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1 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1年8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1年9 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1年10 月 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1年11 月 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1年12 月 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三、 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及核查意见
四、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认真履行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以及核查意见如下:
五、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六、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审议事项的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各项职权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的职权,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没有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七、 2、公司财务情况
八、 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财务报表、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有效,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九、 4、关联交易情况
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违法违规交易的情形
5、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6、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7、 2021年度定期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度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对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传递、报送、管理和使用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正确行使监事会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监事会将会继续加强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防范经营风险, 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 拓展工作思路, 谨遵诚信原则, 加强监督力度, 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 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 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 4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