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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2022-02-17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樊培银 高科 宋银立

 

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